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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手术医保报销情况 | 近视手术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严格意义上近视手术被视为整形美容手术,不能通过医保报销费用。 |
近视眼激光手术同样属于整形美容手术范畴,不能直接用医保卡支付,费用不能通过医保报销或支付。 | |
若选择的手术医院是医保定点医院,部分检查费用和药费可能获得一定报销;特殊情况如大学生做近视手术通常自费,一些特殊医疗保险政策或产品的特别条款一般不涵盖常见近视眼手术。 | |
白内障手术医保报销情况 | 报销范围:沧州市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均可享受白内障手术报销政策。 |
手术耗材报销:指定手术耗材费用按医院报销比例报销,不同医院因资质和设备差异,同一耗材报销比例可能不同。 | |
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医院报销比例相对较高,二级、一级医院比例可能略低。 | |
报销流程:患者术后准备相关医疗费用凭证(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及发票等),向所在医院社保科申请报销。 |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5 年度) | 参保对象:具有沧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有沧州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沧州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 |
征缴期:截止到 12 月 28 日,网上缴费渠道 22:00 关闭。 | |
报销条件: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在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在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符合办法规定的其他就医情形。 | |
医保报销比例 | 统筹基金支付 =(政策范围内费用 - 起付线)×报销比例。其中,统筹基金支付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政策范围内费用指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指医保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参保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比例越高,能报销的钱越多。 |
医保报销范围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医保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参保人使用时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
新农合报销比例 | 镇卫生院可报销 60的医疗费用,二级医院报销 40,三级医院报销 30。 |
沧州眼科医院相关信息 |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 7 - 1 号原水专大门对面。 |
联系信息:邮编 061000,电话 2086120,邮箱 czykyy@163.com ,乘车路线为市内乘 1 路、138 路、29 路、31 路公交车在沧州市眼科医院站下车,咨询电话 0317 - 2086120,摘镜热线 0317 - 2075916。 | |
医院背景:沧州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旗下大型眼科医院,沧州地区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河北省眼视光学教学基地、沧州市眼镜验光员和眼镜定配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集科研、教学、临床、预防、保健于一体,斥巨资购进医疗设备,建筑面积 7000 多平米、设星级宾馆式标准床位 120 张。 | |
医疗科室:设有白内障中心、眼底病中心、准分子激光近视治疗中心、青光眼科、眼整形泪道科、小儿眼科、视光学验光配镜中心、诊查中心等。 | |
沧州爱尔眼科医院相关信息 |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安南大道与御河路交叉口南 200 米。 |
联系信息:咨询电话 0317 - 2029333。 | |
门诊时间:冬季 08:00 - 17:30(10.1 - 4.30),夏季 08:00 - 18:00(5.1 - 9.30)。 | |
手术费用:全飞秒 16800 元起、半飞秒 13800 元起等,还有相关术前检查费、术后药费等。 |
注:
1. 文中提到的医院级别不同导致的报销比例差异,具体数值未详细给出,需进一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院。
2. 医保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和相关规定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新信息。
3. 对于沧州爱尔眼科医院的手术费用,具体价格可能因不同的手术方案、患者情况等因素有所波动。
术语解释:
1. 医保统筹基金: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 政策范围内费用:指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也就是在医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3.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4. 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5. 统帐结合: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模式。
6. 单建统筹: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7. 社康中心: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8. 结算医院:是指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并进行费用结算的医疗机构。
9. 门诊大病:是指一些需要长期在门诊进行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具体病种由各地医保部门规定。